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926|回复: 0

济青高速公路2021年“五一”假期出行提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29 10: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令人兴奋的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
你是不是早就摩拳擦掌迫不及待了呢
别急
甭管计划去哪儿玩
先来看看这份出行攻略吧
01
放假通知


根据国家规定:
2021年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5日。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02
免费通行
长假期间将继续实行
7座及以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免费时间为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
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
载运***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
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具体禁行时间为
5月1日0时至5月6日6时
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03
天气预测


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5月3号全省范围有雨!

从近5年“五一”期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来看,2016年、2018年至2020年均发生因雨天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2020年发生因雾天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五一期间,需防范雨雾影响,请出行的朋友们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04
出行研判
拥堵易发时段预测

通过对车流量数据统计,随着“五一”假期逐年延长,车流总量较往年总量有所增加。预测今年从4月30日开始,车流量将迅速攀升,于5月1日迎来最高峰。济青北线集中在上午9时至13时,济青南线集中在8时至11时。随后车辆量趋势将有所回落,预计返程最高峰将出现在假期最后一天,南、北两线主要集中在下午14时至19时。每日拥堵高峰时间为:9时至11时和15时至17时。





济青北线事故多发时段

近三年“五一”五一假期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8时至13时,其中11时至13时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峰时段。



济青南线事故多发时段

近三年五一假期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9时至19时,9时至10时是事故发生高峰时间段,16时至18时次之。



05
事故多发路段
济青北线
章丘收费站至章丘西收费站路段
唐王互通立交附近路段
零点收费站附近路段
淄博收费站至滨莱互通立交路段
周村收费站附近路段
青州东收费站附近路段
临淄东收费站至临淄收费站路段
潍坊西收费站附近路段
济青南线
事故多集中在收费站、服务区、互通立交、隧道
等附近路段。
兰峪隧道至大龙唐隧道路段
锦阳关隧道至雪野收费站路段
诸城东服务区至诸城东收费站路段
王台南收费站至里岔收费站路段
胶州上合收费站附近路段
事故快处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
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移动的
各方当事人应当在固定相关证据后
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报警或者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济青北线事故快处点
济南段:历城一大队事故科(济南零点服务区内)
章丘收费站警务室
淄博段:邹平东收费站警务室
张店大队综合服务大厅(淄博收费站)
青州段:青州西收费站警务室
潍坊段:寒亭大队综合服务大厅(潍坊收费站附近)
济青南线事故快处点
京沪高速港沟收费站
06
安全提醒
假期时间延长,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正值旅游旺季、旅游相关企业复工促销等给群众出行带来积极影响,群众前期积压的探亲访友、踏青旅游等需求可能在假期期间集中释放,特别是自驾出行可能大幅增加,道路交通流量可能急剧增大。
切忌疲劳驾驶
长途自驾,切忌不能疲劳驾驶。若感困倦请及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举家出游,安全第一,请您注意交通安全,提前熟悉路况,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及时关注路况信息,出行前可通过交通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及时了解出行路线沿途的天气、交通流量、交通管制、加油站和服务区分布情况等路况信息,提前选择出行路线,避免出现迷路、车辆燃油不足等情况。

杜绝交通违法陋习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杜绝随意违法停车、亲朋好友聚会聚餐,要拒绝酒后驾驶、超员载人;尤其是微型面包车驾驶人要注意安全,切勿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大家:
平安出行是前提 ,
超员客车不要乘 ,
酒后驾驶很危险 ,
疲劳驾驶要不得 。
祝您假期愉快,所行皆坦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