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422|回复: 0

关于有不法分子冒用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名义开展活动的声明

[复制链接]
     

897

主题

947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14378
发表于 2020-7-24 19: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近日,陆续有四川等地企业反映,接到冒用“国家网信办”“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名义的短信通知,称其官网因网络实名认证到期或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等被举报,要求完善认证、整改内容。此后,有不法分子联系企业相关负责人,发送合成制作的虚假“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举报系统”页面,称根据相关举报即将作出行政处罚,如企业向其购买商业服务,则可撤销。

在此严正声明,我中心从未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向企业发送相关通知,也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以上活动。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严重触犯了《刑法》等法律法规。企业或个人如接到类似电话、短信、邮件等,要提高警惕、小心防范,如有疑问可联系属地网信部门求证(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各地网信部门联系方式),或直接拨打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12377咨询热线核实。对于任何冒用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2020年7月23日

来源: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