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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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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0 08: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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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8.6667px]诸检公刑诉〔2019〕87号

[size=21.3333px]...
2017年11月23日22时许,在诸城市**街鑫城购物广场“全城热恋KTV”处,因被告人季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另案处理)在“全城热恋KTV”二楼走廊处,与马某某、徐某某发生身体碰撞,双方发生争执,言语相激到了“全城热恋KTV”门口处,此时与被告人季某某等人相约来唱歌的被告人薛某某及窦某某、杜某某、王某某(均另案处理)也到了门口处,见季某某等人与马某某、徐某某言语争执,遂上前一起殴打马某某、徐某某;停止打斗后,双方仍言语争执,被告人王某某找来一把铁锨拍打了马某某背部,被害人马某某从轿车内拿出一根棒球棍,与被告人王某某等人进行对打,后被王某某、窦某某持路边烧烤摊的马扎子将马某某打伤,致其头顶部创伤。经鉴定,马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薛某某、季某某赛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薛某某、季某某系自首,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近日,此案被诸城市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节选自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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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0 15:0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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