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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反映诸城市交通标线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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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0 10: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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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反映诸城市交通标线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情况的答复
今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则《诸城市交通标线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影响全市营商环境》在网络和微信群中流转,内容如下:
诸城市交通标线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影响全市营商环境
1、路口右拐实线与直行实线齐头,造成右拐车辆到路口中间部位才能拐,否则压实线,违章。
2、路口有右拐弯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平分弯道,车辆右拐必须在虚线位置拐弯,否则压线。有的路口机动车道窄于非机动车道,右转既困难又危险。
1和2造成右拐车辆与直行车辆排队等绿灯,从而导致大面积拥堵,如东关大街下午下班时间。
3、隔离带设置不合理,调头位置距路口很近,造成调头车辆与左拐车辆同向拥堵。
4、人行通道设置过多,与机动车开口设置不合理,礼让行人新规后,造成车辆拥堵。
5、双左转车道路口没有提前设立标识牌,车辆到路口才发现走错,换线造成违章。
6、红绿灯架为拍清楚车辆,架设高亮度聚光灯,车辆一到路口导致瞬间致盲,存在安全隐患。
7、开发区路口右拐违章投诉非常多,压实线问题突出。
8、到没有纳入社会管理管制的小区门口路上对临停车辆贴罚单。(停放在路边卖东西的机动车辆照常经营)。
大诸城交通拥堵达到一线城市级别,社会成本高企。本地人都搞不清怎么走,外地车辆来诸城,都要带着违章回去,这样的问题必然影响全市营商环境。请交管部门多调研,正视问题,解决问题。
为回应群众关切,诸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根据反映的问题做以下答复:

1、右转实线与直行实线齐头,右转弯车辆到路口中间部位才能拐,否则压实线,违章。

该种情况是由于路口受周边限制,无法设立渠化岛,设置提前右转专用道。故机动车右转弯道与直行道以及非机动车都是到路口齐头,再分道行驶。机动车右转弯如压实线是提前右转致使占用非机动车道,影响非机动车的等候及正常安全行驶。

2、路口有右拐弯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平分弯道,车辆右拐必须在虚线位置拐弯,否则压线。有的路口机动车道窄于非机动车道,右转既困难又危险。

该种情况是指有渠化岛的路口,车辆行驶至渠化岛口虚线位置处右转,提前右转会占用非机动车道,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但如果前方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等待,又加大右转弯机动车排队长度。对此,为既确保行车秩序,又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高峰时间段(早高峰7时至8时30分,午高峰11时30分至12时30分,晚高峰17时至19时),右转机动车在前方有车辆阻挡情况下,在确保非机动车道安全前提下,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不进行处罚。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有些路口为分开左转、直行、右转车道,在原有基础上相应增加了导向车道,导致个别车道没有之前宽,但机动车道宽度符合规范要求。关于部分非机动车道过宽,是考虑到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确保安全进行施划的。

3、隔离带设置不合理,调头位置距路口很近,造成调头车辆与左拐车辆同向拥堵。隔离带是规范车辆正常通行的硬隔离措施,调头口设置根据调头及左转车辆多少设置。我市城区大多数路口周边有车辆出入口,如护栏开口离路口太远,势必有车辆横穿公路或逆行,带来交通堵塞及安全隐患。

4、人行通道设置过多,与机动车开口设置不合理,礼让行人新规后,造成车辆拥堵。机动车开口和人行通道的设置,是考虑公交站点、居民小区、学校、小路口以及路口与路口之间距离过长等,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因素设置的。

5、双左转车道路口没有提前设立标识牌,车辆到路口才发现走错,换线造成违章。目前我市城区单向有2条左转弯车道的路口已全部安装车道导向标志。其他大多数路口,在进入路口前也已安装车道导向标志。

6、红绿灯架为拍清楚车辆,架设高亮度聚光灯,车辆一到路口导致瞬间致盲,存在安全隐患。对于监控补光设施,前期已经统一进行了亮度调节,以减少对驾驶员的视觉干扰。

7、开发区路口右拐违章投诉非常多,压实线问题突出。开发区的路口确实存在右拐违章投诉的现象,提前右转压实线和道路拥堵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都会不同程度的占用非机动车道,影响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在交通流量不大时,严禁右拐压线威胁非机动车道安全,高峰时段参照问题回复2执行。

8、到没有纳入社会管理管制的小区门口路上对临停车辆贴罚单。(停放在路边卖东西的机动车辆照常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如小区门口、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未施划停车位的地方都严禁停车,辖区民警在日常巡查以及根据市民举报,对违法停车而车上又没有驾驶人,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依法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于路面卖东西的机动车,辖区中队会加大与城管部门联合巡查力度,按规定依法处理。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度增加,城区道路跟不上车流量发展需求,再加上很多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加塞、乱变道、开车玩手机等交通陋习,致使我市城区在早晚高峰期时常发生交通拥堵。

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拥有平等的路权。作为一个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也要考虑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便利与安全。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也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畅通。

下步,我们欢迎市民通过微信公众号“诸城交警订阅号”--直通大队长栏目,拨打122或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话0536-6565661、6565662等方式,直接给我们提供意见建议。对于好的建议我们将研究后采纳,对于不能采纳的我们会做好解释工作。

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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