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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价”即“卖价”!潍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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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08: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好消息!又一重大惠民举措!自12月10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用耗材的“进价”即“卖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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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还是8.69元的输液器,今天成了7.9元;昨天的注射器是0.47元一支,今天成了0.43元。”12月10日,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患者高先生拿着住院结算单对记者说。



按照统一部署,我市自12月10日起,全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途径予以解决。财政部门根据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疗机构收支运行情况,以及相关绩效指标的考核结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落实好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对改革后合理收入下降较大的医疗机构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提高综合、治疗、介入、手术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对不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定价,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保持适当差价,促进分级诊疗。


做好医保支付衔接。在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基础上,原则上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标准不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调减。调整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办法,调价项目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按规定及时支付。此次公立医药机构取消的医用耗材加成,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充分考虑患者、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共调整了178项。

调价后,使用耗材量较多或检查检验项目多的患者,会明显感觉到医疗费用有所降低;使用耗材少、检查检验项目少、治疗性项目多的患者,医疗费用可能有所增加。此次改革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即便是医疗费用有所增长,增长的费用也主要由医保基金承担。

通过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降低部分检查检验费用,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用耗材和检查化验,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面,降低资源消耗性项目价格,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技术,促进医疗机构由资源消耗规模扩张型向内涵质量效率型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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