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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殡葬改革出新规,实行公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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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20: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诸城殡葬改革出新规,实行公墓管理推进移风易俗!



7月13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委市府两办出台的《关于加快公墓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解读。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潍坊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加快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破除丧葬陋俗,倡树文明新风,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公墓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公墓的规划选址及用地建设、公墓的管理、强化执法监管和保障措施七方面内容,明确了市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全面组织实施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目标任务,规范服务程序,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公墓建设工作。公益性墓地的建设费用由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承担,我市户籍丧户群众无偿免费使用。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对墓地建设运营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对乱埋乱葬进行严肃查处。要建立健全民间红白理事会,并严格规范红白理事会的行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带头引导作用,推动厚养薄葬、淳风良俗的形成。
        会议提出,各镇街(园区)有和关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强化政策引导,努力让公墓建设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善督导机制,加快工作推进,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公墓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发言人还就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答记者问6个问题:
1、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潍坊市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的指示要求,以推动乡村文明建设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适度集中、节约土地、公益惠民的原则,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崇尚文明、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2、    公益性墓地的规划选址、建设是如何要求的?
答:(一)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本着“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零、乱、散”现象,兼顾群众安葬和祭奠便利,科学规划选址。选址过程中,对符合选址要求的已有公墓,可按照新的规划要求进行改扩建。每处公墓面积要按照辐射区域人口数量和满足20年以上的使用需求确定,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原则上不低于30亩。

(二)集约用地,方便祭奠。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遵循节约土地资源、扩大绿色空间、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基本需求、方便惠及群众的原则,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及“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负面清单)要求,在行政区域内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布局,新规划的四环路内城市规划建设区和各类经济园区,不再新批建公墓,可采用对原有墓地进行改扩建或与周边镇街联建的方式。公墓建设尽量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非耕地规划建设,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三)专业设计,特色鲜明。把公墓建设作为重点工程打造,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建设质量,按照绿色、生态、环保、节俭、肃穆的要求,在外观设计上,充分与自然地貌相融合,适当加入当地文化元素,在整体布局和绿化效果上突出特色,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公墓使用率。公墓内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停车场、悼念室、焚烧炉等设施,以方便群众祭奠。
3、   墓穴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标准为:公墓单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每亩地建设双穴不少于200套;地上不留坟头,地下部分可用砖砌或石材,墓碑全部采用卧碑,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墓穴间距不超过0.6米;墓前通道要进行硬化,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5%以上。每处公墓要配套建设相应的防火设施。
4、   各镇街(园区)分别要建设几处公益性墓地?
答:把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作为全市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以镇街(园区)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满足本镇街(园区)居民丧葬需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南湖区分别规划建设2-3处,密州、龙都、舜王分别规划建设3-5处,各镇分别规划建设5-8处公益性公墓;面积较大的镇可适当增加1-2处。今年各镇街(园区)所有规划点要全面铺开,分期建设,首期要在11月底前建成投用。
5、   新建公益性墓地用地和费用怎么解决?
答:新建公益性公墓选址先由各镇街(园区)提报,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统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规划、国土、林业、水利、民政、环保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联合办公、并联审批的方式,审定新建公益性公墓选址。公墓用地采用政府划拨方式。公墓建设由市、镇街(园区)政府投资或社会筹集资金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捐建。  
6、    公墓是如何管理使用的?
答:公益性公墓由各镇街(园区)属地管理, 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费用由市、镇(园区)两级财政承担,我市户籍丧户群众无偿免费使用。由殡仪车直接送至公墓安葬的,免除运输费。严禁骨灰装棺再葬和乱埋乱葬。原有墓地迁入新建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由所在镇街(园区)给予适当补贴。原有墓地迁移后,作为建设用地的,由用地单位给予每亩6万元的迁移补贴费用;原有墓地复垦成耕地的,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6万元补贴,该费用由用地指标受益单位承担。对原有的散葬坟墓,由相关镇街(园区)负责移至公墓。各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墓地的管理服务,建立安葬档案,由专人对墓地进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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