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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出台养老金发放新办法!先领后补,2018年1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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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09: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18日从潍坊市人社局获悉,潍坊市人社局把群众普遍反映的退休办理较慢、领取待遇时间较长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不断梳理优化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大大提高了退休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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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发放较迟缓,主要原因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时间较晚。为此,潍坊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1月起,潍坊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前,暂按上上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临时养老金,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及时补足差额。存在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的,应在补足差额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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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起,潍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职)人员,每年1月1日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暂按上上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临时养老金,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及时补足差额。存在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的,应在补足差额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

自2018年1月起,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退休(职)人员,每年1月1日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老办法待遇工资增长率等公布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暂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临时养老金待遇,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老办法待遇工资增长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职业年金个人记账利率和收益率等参数公布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存在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的,应在补足差额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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