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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潍坊市公开征集规划品质示范小区,评选标准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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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09: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品质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推进“品质城市”建设,潍坊市规划局在中心城市范围内开展规划品质示范小区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评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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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潍坊市中心城市(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经济区、保税区、峡山区)范围内,拟报批规划方案的居住小区项目,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


2、规划方案设计质量好,综合服务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建筑色彩运用合理,立面造型有特色,外装材料档次高,对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标准

1.综合服务设施齐全。配有完善的物业管理、体育健身、幼儿园、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宜为独立建筑;按规划人口配建相应规模的幼儿园,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日照等指标应满足《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要求;具备养老、老年活动中心、邮政快递、党建活动室、四点钟学校用房等社区服务功能;物业管理等服务智能化;地下农贸市场、体育休闲设施配建标准应高于我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小区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全部纳入市政管网。机动车停车位百分之百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2.生态环境品质优良。小区景观环境优美,绿化、美化、公共休闲空间品质较高。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居住用地净用地面积的8%,且新区建设项目人均集中公共绿地≥1.0㎡,旧区改建项目人均集中公共绿地≥0.7㎡。各级集中公共绿地至少有一边与相同等级道路、广场相邻。小区内必须有不少于25%的集中绿地,应临城市道路开敞设置,开敞宽度不少于30米且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同时,小区内的健身设施必须达到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配建标准。


3.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规范要求。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因地制宜建设下沉式绿地、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地面停车场及绿色屋顶等。下沉式绿地率在建成区域应达到20%,在新建区域应达到50%;透水铺装率在建成区域应达到40%,在新建区域应达到60%;绿色屋顶率在新建区域应达到3%。具备中水回用和雨水回收等再生水利用设施,打造海绵型小区。


4.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标准应高于我市现行标准,并合理配置日间照料中心、养老医疗服务、老年活动场所等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系统中心平台,各居家养老的老人可加入居家养老服务系统,根据老人需求,提供老人关怀服务、紧急救助服务、家政社区便民等服务。建设无障碍通道,满足残疾人户外活动需求。


5.建筑设计品质较高。高水平进行建筑设计,在方案设计、建筑色彩、外立面材质等方面,能够体现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和建筑景观艺术效果。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阳光大厦18楼东区潍坊市规划局现场申报

联系电话:8095971

3.报名材料:《规划品质示范小区申报表》一式两份。



四、评选程序

潍坊市规划局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方案审查、专家评审,规划方案正式批复后纳入“规划品质示范小区”候选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项目规划竣工核实合格后,组织进行评选确定金奖、银奖若干,确保各规划品质示范小区符合标准要求,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五、奖励办法

1.向审查评选合格的建设项目颁发“规划品质住宅小区”奖牌。对获得金奖的建设单位,以后新报建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其他获奖项目建设单位,以后新报建项目设计方案时,由规定提报两个规划方案简化为提报一个规划方案。


2.获得金奖的设计单位可享受优先加入设计单位库,由项目备案改为单位备案等政策。


潍坊市规划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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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规划品质示范小区申报表》。
http://ghj.weifang.gov.cn/GHExtranetPortal/xsxx.aspx?id=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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