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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山东开展中小学冬季取暖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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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08: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省个别学校今年冬季未能及时供暖,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和学生身体健康。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此作出专门批示,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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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决定在全省立即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有哪些?检查方式是什么?一起来看!



1、检查内容有哪些?

● 各市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

● 取暖资金安排和管理使用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安排用于取暖资金落实情况;

● 取暖物资准备情况,空调、电热板、供热管道等取暖设施购买、更新、装配、运转情况,校舍门窗安装完好情况;

● 取暖安全防范、安全教育情况,电暖设施安全、电路老化破损、用电保护安装情况;

●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情况等。


本次重点检查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工作。


2、检查采用什么方式?
● 市县自查。

自12月6日起,各市根据检查内容制定本市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自查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对本市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开展自查,形成自查工作报告并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自查要覆盖到每一所中小学校。对于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限时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


● 省级抽查。

专项检查期间,我厅将派出专项督查组,通过抽查学校、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重点督查。省级抽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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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3、工作要求是什么?

冬季供暖是重要民生工程,事关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各市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把师生冷暖挂在心上,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担当,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广大师生温暖过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整改不力或因冬季取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提醒

各市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等情况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


联系人:钟京志

联系电话:053181916685

邮箱:zhongjingzhi@sdedu.gov.cn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下载相关附件。
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116386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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