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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临朐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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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2 09: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为城关街道兴隆社区、南关社区和东城街道滨河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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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和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应为临朐县常住户口或临朐生源;


5. 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2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 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6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7.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 日—8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大厅(临朐县城文化路1711号,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大门北侧)。


2.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时携带《2017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内容为能力素质和职业水平测试,能力素质包括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写作能力;职业水平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笔试时间: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临朐县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大厅和“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笔试加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分;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相关材料报名时须同时提交。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名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与考核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临朐县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大厅和“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不低于临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费用);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30%—50%,以绩效考核的方式发放。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管理

1.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临朐县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招聘及聘用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工作。


2.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与社区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与社区工作者签定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3.日常管理以社区为主,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配合。


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13110


网址: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xrsj.gov.cn


附件:

1. 2017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计划

2. 2017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 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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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原文”下载《2017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http://www.linqu.gov.cn/wbj/XRLZ ... 20170821_25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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