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15|回复: 0

征集┃《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您的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25 09: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image001.jpg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安排,市水利局起草了《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潍坊建设。为了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dwfhzz@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潍坊市水利局,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6楼西区,邮编:261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字样。


3.意见反馈电话:8091960。


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3日。


附件:《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潍坊市水利局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http://slj.weifang.gov.cn/SLDT/TZGG/201704/t20170424_1848033.ht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