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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关于公积金贷款,这些你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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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0 09: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外地的公积金可以在潍坊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吗?……马上为大家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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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问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

答: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四项中的最低值确定:


(一)不得超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额度;缴存比例合计(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的和)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合计为16%(不含)-20%(含)的,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合计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

(二)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申请时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购房合同中共有权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人的,按借款人所占房屋价值扣除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为最大贷款额度(有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具体比例分割,无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三)按借款人申请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按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

(四)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

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类贷款月还款额+消费类贷款月还款额+担保类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50%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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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地的公积金可以在潍坊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拥有潍坊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备案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请您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wfgjj.gov.cn/)查阅关于异地贷款的正式文件,了解政策。


3
如何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答:目前有以下几种途径进行查询:1、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wfgjj.gov.cn/)后使用“个人公积金查询”功能查询;2、拨打12329使用自助语音进行查询;3、关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微信号:wfgjjwx)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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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或购房协议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四)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五)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六)借款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其中购房合同约定的共有权人含有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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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偿还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还款无逾期,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职工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账户;4、潍坊市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不再需要《借款合同》;提前还贷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5、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


友情提示

在本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或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以申请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职工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后,无需每年再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一次还贷提取手续。


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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