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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法院失信曝光台第一期】人无信不立,各位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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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6: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诸 城 市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通 告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以下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将该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联合征信及监督部门,在置产置业、融资信贷、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生活消费等方面,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对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欢迎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
诸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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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08: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对失信人曝光是消极做法,想办法执行才是硬道理,作为法院绝不能用对失信人曝光作为是否作为的依据,应多为身心俱伤的受害人着想,加大执行力度,弘扬社会公德,维护法律正义。对社会和谐有利,对维护国家政府形象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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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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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7 12: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不讲信用的人应该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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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7 17: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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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7 17: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说的法院扯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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