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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读!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潍坊出台专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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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9: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导语
11月25日,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规定,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另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

为充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造更加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切实引导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办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一〔2014〕10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潍坊市教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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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的作息时间,原则上与社会工作的时间同步。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自习时间不得分配到学科。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


严格按规定设置课程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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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执行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课程安排,明确课程设置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课时,尤其不得随意减少或挤占挪用音乐、美术、体育、科学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的课时。在确保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前提下,原来实行大小课时制的学校可以继续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须按照规定课程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以衔接教育等名义提前集中统一组织学生学习高一级学段的课程,也不得提前集中统一组织学生学习中考允许提前参加考试的科目。尊重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实际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科学设计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深化课程整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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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应根据办学目标和资源优势,制定学校课程规划方案。积极支持、鼓励学校围绕立德树人,基于国家课程标准与学生核心素养要求,全面梳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重复交叉的内容,进行课程整合创新,增强课程实施的综合性。在不增加周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且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学生发展及课程实施的需要,以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科学、灵活安排课时。鼓励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整合课程资源,建设包括教学配套资源、教师生成资源(微课、教学设计、课件、课例、评测练习等)和校本教研资源(说课案例、观评课报告、教学研究案例等)等为内容的课程教学资源库。


小学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实施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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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坚持“零起点”教学。教师要遵循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不得无故压缩课程、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内容及提高教学要求等。

全面加强小学英语教学。一般情况下,小学从三年级起全面开设英语课程,并按要求开足课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学校在一年级开设英语课程。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小学英语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的研究,不断提升小学英语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精准控制课外作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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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可布置适量作业,每天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布置书面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课外作业。

各学科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与学生学情实际加强作业设计,在数量、难度等方面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布置分层作业,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布置的书面作业要做到全部批改和及时反馈,严禁只布置不批改,严禁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学校要把作业布置和批改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完善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机制。创新作业方式,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特别是节假日、寒暑假作业,提倡布置读书交流、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学旅行、小课题研究等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


严格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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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任何教材和教辅材料,配套练习册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材或教辅材料。严禁以班委、学生会、家委会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及组织其他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及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


科学设计日常考试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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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日常考试包括学科单元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鼓励采用书面测试、口头测试、情景测验、成果展示等多种测验方式;坚决取消周考、月考。期中和期末考试,由学校根据教学安排在学期中间和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不组织期中考试。县市区不得以教育质量监测等名义统一组织面向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其他形式的统考统测。

科学呈现评价结果,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学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任何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倾向。


认真落实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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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班内张贴、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将学校作息时间、课程安排、考试安排、学科教学计划、征订的教材教辅版本、收费情况、学生节假日安排、违规办学举报方式等进行公开。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时,要及时进行网上更新,避免公开的内容与实际执行的内容不相符。

各县市区要强化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投诉查处制度等长效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规办学行为,促使学校将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自觉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通过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督学、视导等多元化方式,对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随机督查。


来源:潍坊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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