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修订通过,意味着山东2016年最新产假出炉,首胎二胎均有158天产假。新《条例》规定山东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删除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也就是说,合法生育二孩的,也能享受到总数158天的产假,与一孩同等待遇。 新《条例》规定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新《条例》增加了产假,主要是让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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