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01766|回复: 15

禁毒反信息诈骗警方提醒

  [复制链接]

0

主题

1

帖子

4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6
发表于 2016-6-27 10: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集满56个‘赞’,送港澳3日游”、“集满28个‘赞’,送女士手提包”……最近,各类求赞微信在朋友圈中热传,用的是社交营销的老套路,奖品从移动电源、锅碗瓢盆、水果到旅游五花八门。这种比较低成本的互动营销,效果好的短时间内能获得数万关注度。然而,最近此类投诉有增多趋势,许多商家发布消息后没有兑现,存在欺诈消费者的现象。更有不法分子通过这个途径,骗取了消费者的钱财。
近日我市的王女士就遭到了此类的诈骗。王女士通过朋友圈看到此信息,集完赞并把钱转给商家后,商家就不回复王女士消息了。
QQ图片20160627101149.png
QQ图片20160627101203.png
QQ图片20160627101215.png
QQ图片20160627101226.png
QQ图片20160627101238.png

QQ图片20160627101259.png

随后王女士用同事微信号与商家聊天,发现商家竟然继续骗人...
QQ图片20160627101308.png

民警提醒
目前微信集赞主要有以下三种骗局:
  ■骗取运费不少集赞活动,会在市民达成赠送礼品的条件之后,要求先支付礼品运费(或保价费)。虽然金额不大,但在目标数量非常多的情况下,骗取的金额也非常可观。
  ■额外付款对于一些集赞即可获得旅游优惠的活动,在旅游过程中,商家很可能会借各种方式要求市民支付钱款,而且在这类旅游中,商家为了盈利,会尽可能降低旅游质量。
  ■泄露信息有些商家会以登记为名,要求满足条件的人提供个人信息。此后,市民就可能接到许多推销电话,甚至个人财产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诸城市反信息诈骗大队提醒广大群众,如您遇到诈骗,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咨询反信息诈骗咨询专线0536-611919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