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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诸城市领导,该市低保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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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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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 20: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诸城市东部开发区冯家芦水村的低保户全是些和村书记有关系的人得到的。这些领低保的人,那个人的儿女不能创钱养活他们的父母,可是他们却领着低保。哪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收入的人却没有领到低保。本村的老百姓,本以为这个小书记能给这个村改头换面,谁知才几个月的时间,就大变样了。
      请市委的领导明察。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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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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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5-2-14 14: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是呀,应该严查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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