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62|回复: 0

护肤自杀行为衰老快很多倍

[复制链接]
     

333

主题

340

帖子

2933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33
发表于 2013-7-21 08: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躲在屋子里就不用防晒霜,日晒后立刻就使用美白面膜,同时使用几个品牌的美白产品……这些护肤习惯正在让你的肌肤“慢性自杀”。
步骤/方法

平时简单防晒就行
  “自杀”行为1:平时简单防晒就行
  事实真相:城里的“光污染”无处不在,容易把你催老
  专家发现,城市中不仅存在直射阳光,紫外线还会通过高楼墙面、铺装路面、汽车玻璃等,从各个方向漫照射到肌肤。危害皮肤的不仅只有阳光,还包括其他九种常见室内光源。比起海边会把肌肤晒得好疼的阳光,城里的“光”更容易把你催老。
  造成后果:肌肤受“光老化”变得干燥、暗沉、出现斑点皱纹等。如此大的代价,MM们赶紧充分防晒,千万不要放松警惕,因为肌肤是有记忆的,记忆你每一次的疏忽,每次忘擦的防晒霜后,将来只会老的更快。
  正确做法:充分防晒,抵抗“光老化”。一年四季不管白天晚上都要防晒,即使忘了防晒,也要及时晒后修复,做好美白护肤。
用红茶包敷眼皮减黑眼圈
  “自杀”行为2:用红茶包敷眼皮让黑眼圈变淡
  事实真相:敷红茶包反而会敷出黑眼圈
  用红茶包敷眼皮让黑眼圈变淡主要的问题出在热敷这个方式。长期热敷,容易使皮肤慢性发炎,而产生发炎后色素沉淀。此外,红茶中有单宁酸,泡过的红茶包会大量释出这个成分,刺激你的皮肤。
  造成后果:黑眼圈越来越重,还在怀疑睡眠不够还是其他原因,而忽略了是因为敷红茶包。有这么重的黑眼圈想年轻都不行。
  正确做法:去黑眼圈可以使用专业的去黑眼圈眼霜,正常的生活规律,就不会有黑眼圈的。
“自杀”行为3:晚上让肌肤“裸睡”
  事实真相:丧失肌肤修复的最好时机
  夜间是肌肤修养、润泽白皙的最佳保养时刻。而你怕肌肤油腻,干脆晚上简单涂些清爽乳液或者干脆什么也不涂,真是错失良机。晚间入睡时黑色素可能还处在亢奋活动状态,所以这时使用美白的产品效果更佳。
  造成后果:年轻的时候丧失晚上的修复最好时机可能影响不大,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不能再这样松懈,没有把握好时间,你白天再怎么抗老,可能效果都不佳。
  正确做法:在晚间更应该选择高效的抗老型美白晚霜,不但可以抑制酵素的活性,同时可以预防肌肤的老化。另外,你还可以用睡眠面膜让肌肤整晚汲取营养。
天天出汗就不用去角质了
  “自杀”行为4:天天出汗就不用去角质了
  事实真相:黑色素和“脏东西”无法顺利排出
  夏日的高温的确让毛孔张大口呼吸,不过别忘了,更有防晒霜、油脂和汗水的加倍进攻,并且在大量紫外线刺激下急速生成的黑色素要是无法顺利被肌肤代谢排出,会在表皮角质层形成一股“黑势力“,影响美白。
  造成后果:毛孔粗大,一直“白”不了,色素沉淀成晒斑等,这还不显老?不去角质不仅没有通透的肌肤,斑点也越来越深。问题不去解决,肌肤只会越来越快“老”。
  正确做法:每晚使用有二次清洁功效的爽肤水配合棉片擦拭替肌肤温和去角质,也可以使用果酸类的产品来彻底清除老废表皮物质。
自杀”行为5:肌肤不清洁就补防晒霜
  事实真相:反而补出可怕的粉刺、脂肪粒
  很多人都知道补涂防晒霜,但往往都是直接抹了一层又一层,结果可能会“补”出可怕的粉刺、脂肪粒! 因为肌肤上有过多的油脂和汗水,如果直接补擦,导致毛孔阻塞,很快形成脂肪粒和粉刺。
  造成后果:粉刺、脂肪粒这些都是比较难去除的,影响了皮肤的光洁,想要拥有细滑就要注意这些护肤小细节,不要让它毁了你的肌肤,一点都不显年轻。
  正确做法:出汗出油不严重的话,可以用纸巾轻轻擦去汗水,用吸油纸吸去油脂,然后补防晒霜;如果脸上汗和油很多,就应该用卸妆湿纸巾擦去汗水和油脂,或者用补水喷雾、化妆水轻轻将脸部的污垢擦拭掉,再补防晒霜。
晒后立即就用美白面膜
    “自杀”行为6:晒后立刻就用美白面膜  
     事实真相:这样会让皮肤产生红疹等敏感现象
 晒后的肌肤非常缺水,而且多少有一些炎症反应,所以当你把酸性的美白面膜敷在脸上时,等于加大了引至敏感的机会。 
     造成后果:产生红疹等敏感现象,肌肤反而没有达到补水美白的效果,如果经常这样刺激肌肤,肌色会不均匀,肌肤也受损,吸收不到营养。
 
     正确做法:日晒后先用晒后修复或者舒缓降温的产品,再用补水面膜补充晒后肌肤水分,美白程序等皮肤完全稳定后再用也不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