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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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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山东潍坊
<p> </p><p>高速公路占地补偿金哪里去了?</p><p><br/>我们村有上千亩基本农田被占用,整个镇有上万亩地,整个诸城有好几十万亩地被占用,用来修高速公路.<br/> 我们与集体有三十年的承包合同,还有22年的承包期未到,现在每年的年产值大约在1000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我们应得的最低补偿额为:1000元/亩*6*24年=144000元.而我家8分地24年才补偿了7680元,差了将近10倍的补偿金.<br/> 作为农民没了土地就等于没有了生命,作为经济上的补贴可以说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这也是他们以后仅有的一点可以利用的资本.这相差好几倍的补偿哪里去了,老百姓的眼睛是亮的,都让那些当官的贪污了,为了制止贪污腐化的恶劣行为,国家也在严厉打击政府官员贪污腐化行为,为了我们的后代,为了我们还能有一片生存的空间,我们只能为民请命,为自己的生存请命.希望领导们在审计审查财务行为上多为我们想想,希望审计监督到基层,到一线.人家说我说这些也没有用,因为自古以来中国就是官官相护.我不信,我相信现在的中国已经步入文明时代,那些贪污腐败者们终有恶果的.</p><p>以下是村委会与我们村父老乡亲签订的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标准:<br/>1.每亩地每年400元.<br/>2.高速公路两边各有32米宽的绿化带,共计64米宽,只补给20米宽的占地补偿费.<br/>3.占地补偿金每三年支付一次金,一次仅支付给老百姓三年的补偿金</p><p><br/>以上事情出现了好多不可让人理解的疑点:<br/> 疑点1.补偿金的应该由哪个单位来发放?<br/> 疑点2.与土地承包户签订土地补偿协议的应该是哪个单位?<br/> 疑点3.与村委会签订此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br/> 疑点4.土地补偿标准是依据什么计算出来的?<br/> 疑点5.国家规定:土地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现在仅补给村民每年每亩400元.实地我们村的土地每亩年产值在1000元以上,按六倍计算,每年差额就达5600元/亩,这些差额哪里去了?<br/> 疑点6.土地补偿金分期支付,三年支付一次,这个肯定不合理,法律规定是一次性补偿.这个老百姓没办法,钱在人家手里想怎么给就怎么给,不听话的,上告的,就说你扰乱社会秩序安排警察把人拘留.<br/> 疑点7.道路两边绿化带,每侧占地32米宽,结果每侧只补给10米宽的补偿金,镇上领导说另外20米宽是镇上划出的,用来支持公路建设,不予以补偿.看来镇政府领导们权力可以随意践踏法律了.<br/> </p><p> 根据国家的有关占地补偿规定,上述事件总共约有近1000万的补偿金不知去向.未发放的补偿金因时间差而发生的大额利息也不知去向,农民我们的衣食父母敢怒不敢言,补偿金都不能如数发放到他们手里,利息更不别想得到.</p><p>这是发生在和协社会里的悲剧,发生和平时代的悲剧,因为如此一个小县城就有这样的惨绝人寰的事情在发生,公安\法院\检查院\审计单位视若无睹,为什么?因为官官相护,公安\检查院不是在为老百姓维护利益而是站在贪污腐败份子那边扬威助阵,可怜的农民!!</p><p>山东省诸城市的老百姓请您来此调查核实后,向社会公布这些社会丑恶的一面.</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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