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局定于2024年8月6日在诸城市中天路567号政务服务大厅617会议室,召开诸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对定价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开展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 (一)拟调整价格的项目 本次拟调整的供水价格项目主要包括:城镇供水中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价格和特种用水价格,农村居民用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二)现行价格和拟定方案 目前,我市城市供水价格是2014年制定实施。供水价格中,包含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目前,我市水价分为三类,分别执行价格为:居民用水3.2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85元, 水资源税0.4元,污水处理费0.95元),非居民用水4.163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263元,水资源税0.4元,污水处理费1.5元),特种用水6.3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4.45元,水资源税0.4元,污水处理费1.5元)。农村居民供水1.993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 拟定的调整方案如下: 1、方案一各类水价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3.45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0.25元/立方米,提高幅度为7.8%),其中包括基本水价2.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元。 (2)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5.49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1.327元/立方米,提高幅度为31.9%),其中包括基本水价3.39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7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元。 (3)特种用水综合水价为7.4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1.05元,提高幅度16.5%),其中包括基本水价5.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7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元。 (4)农村居民供水价格为2.4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0.407元,提高幅度20%,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 2、方案二各类水价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3.5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0.3元/立方米,提高幅度为9.4%),其中包括基本水价2.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元。 (2)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5.49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1.327元/立方米,提高幅度为31.9%),其中包括基本水价3.39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7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元。 (3)特种用水综合水价为7.4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1.05元,提高幅度16.5%),其中包括基本水价5.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7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元。 (4)农村居民供水价格为2.4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提高0.407元,提高幅度20%,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 (三)拟制定价格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3、《山东省定价目录》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5、《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四)拟调整价格原因 1、202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要求各地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 2、国家发改委2021年46号令《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省发改委、住建厅《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鲁发改价格〔2021〕1089号)均规定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 3 年,具体价格监管周期年限由定价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我市目前执行的供水价格整体调整时间是在2014年7月份,至今已十年多,应该予以调整。 3、现行水价调整时间较长,各种成本上涨较大。现行水价是2014年调整,近年来,随着物价上涨、电费、原材料及各种保险费用都不同程度地上涨,制水成本比2014年明显上升。 (五)价格核定过程 1、成本监审基本情况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诸城市康源供水有限公司和诸城市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进行了成本监审和调查。核减不应承担的成本费用,核增应当承担的成本费用。经监审和调查,诸城市康源公司准许成本为1.92元/立方米,龙泉公司准许成本为1.8元/立方米。 2、基本水价测算情况 (1)准许收益 根据《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根据以上规定测算,康源公司的准许收益率为5.92%,有效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为5632.43万元,按照供水总量1930.22万方,测算准许收益为0.23元/立方米。龙泉公司准许收益率为5.73%,有效资产为4961.27万元,按照供水总量1425.56万方,测算准许收益为0.266元/立方米。 (2)税金 供水企业增值税率为3%,测算康源公司的税金:(准许成本1.92元+准许收益0.23元)*(3%+3%*12.5%),测算为0.07元。龙泉公司的税金:(准许成本1.8元+准许收益0.266元)*(3%+3%*12.5%)测算为0.07元。 (3)基本水价 综合以上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康源公司的基本水价为2.22元/立方米(准许成本1.92元,准许收益0.23元,税金0.07元),龙泉公司的基本水价为2.136元/立方米(准许成本1.8元,准许收益0.266元,税金0.07元)。 (六)对居民消费者的影响 本次供水价格的调整后,若按方案一执行,每立方米提高0.25元。按照每户居民平均每月用水10立方米,则每月增加居民消费2.5元,全年增加30元。若按方案二执行,每立方米提高0.3元,按照每户居民平均每月用水10立方米,则每月增加居民消费3元,全年增加36元。 (七)潍坊及周边县市调查情况 目前,潍坊市及周边县市的供水价格均为2016、2017年调整,我市现行水价为2014年调整。方案中拟调整后的价格与潍坊及周边县市现行标准比较如下: 1、若调整居民用水价格为3.45元/立方米(方案一),则在潍坊及周边县市中和寿光、青州并列第二位,低于昌邑3.55元/立方米,高于潍坊3.25元/立方米,昌乐、安丘3.23元/立方米,临朐3.212元/立方米,高密3.195元/立方米。若调整至3.50元/立方米(方案二),在潍坊及周边县市中列第二位。 2、若调整非居民用水为5.49元/立方米,则在潍坊及周边县市中列第三位,低于青州6.33元/立方米,昌邑5.5元/立方米,高于潍坊城区5.2元/立方米、高密5.207元、寿光5.1元、昌乐4.825元、临朐4.318元和安丘4元。 3、特种用水价格7.4元/立方米,则在潍坊市居第四位,低于青州9.4元/立方米、寿光8.3元/立方米、高密7.967元/立方米,高于昌乐7.09元/立方米、潍坊城区6.7元/立方米、临朐6.37元/立方米、昌邑6.2元/立方米和安丘5元/立方米。 4、农村居民供水2.4元/立方米,则在潍坊市居第五位,低于高密3元/立方米、寿光2.73元/立方米、昌邑2.53元/立方米、安丘2.48元/立方米,高于昌乐2.2元/立方米、临朐2.1元/立方米,青州未制定。 5、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工作安排,近一至两年内,潍坊市和其他县市区均有调整水价的计划,随着周边县市相继调整水价,我市供水价格又会居于中下游位置。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向社会公开聘请听证会参加人(详见下表)。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李臣波 市发改局局长 孙 柯 市发改局副局长 殷明杰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同时,针对该听证方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向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的,请在标题中注明“供水价格调整意见建议”字样,发送至电子邮箱: [url=]zcjgtk[/url]@163.com;书面意见,邮递地址:山东省诸城市中天路567号4楼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供水价格调整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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