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 公 示 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申报材料、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审,现将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二、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对象在硬件设施、医疗服务、药品经营、诚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单位:诸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地址:诸城市中天路567号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262200) 监督电话:6173218 附:拟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诸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4月8日
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