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启动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暖低温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天气预报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11月3日启动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居民集中供暖低温试运行,包括采用燃气锅炉、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的小区。低温试运行期间,若出现大幅降温天气,将随时启动正式供暖。各区、市属相关开发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即组织供热企业全力做好低温试运行工作,加强对热源、热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巡查,提升供热服务快速处置能力,确保低温试运行期间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温暖。要提前做好供暖用热量核查和财政补贴准备工作,在本采暖季结束后两个月内将财政补贴拨付完毕。 各县市和滨海、峡山开发区参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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