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新冠肺炎期间有关招聘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昌邑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2名、市妇保院控制总量人员1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 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昌邑市2020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已取得执业医师证者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进行报考;现役军人;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制人员(含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 -11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三)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1.《昌邑市2020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见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和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未缴保险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报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于需要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昌邑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22楼人力资源科(昌邑市平安东街945号)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
(一)笔试相关要求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上旬进行,具体见准考证。请考生随时关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wjj/,下同)发布的准考证领取时间等信息。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4.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妇幼保健院招聘的影像、中医岗位面试人选比例为1:2;其他岗位面试人选比例为1:3;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1.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面试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面试考务费为70元。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网站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 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单位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专业)的考生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通畅,及时登陆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栏目网站查询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6-5596758(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昌邑市2020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昌邑市2020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昌邑市2020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须知附件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昌邑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10月16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http://www.changyi.gov.cn/wzq/wjj/dt/tzgg/202010/t20201016_57224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