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7月26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于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7月27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0年8月1日上午9:00开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体育学科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测试和教学特长展示。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潍坊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
注:35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第二批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聘任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聘任制教师66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7月26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于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7月27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0年8月1日上午9:00开始。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学科,可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调整至其他学科。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和对课程的掌握程度;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将视情况分学科、分批次组织进行。笔试结束后,可根据各学科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及成绩对招聘计划作相应调剂。面试环节,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可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人数及学科特点也可采取其他考试形式。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第二批次)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与潍坊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1个学期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任制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潍坊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潍坊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第二批次)计划表注:35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公开选聘经验型优秀教师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公开选聘经验型优秀教师公告
为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教育名区,优化师资梯队结构,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全国城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部分经验型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经验型优秀教师15名。
二、选聘条件
1.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报考学科(初中或小学学段)任教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任教经历); 4.具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业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应聘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7月26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件和资料照片或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等)。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应聘人员提报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报名人员总体情况,采取履历业绩评价的方式,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并于考试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0年公开选聘经验型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工作单位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对提供证明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业务荣誉证书及标志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提供相关证件的,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教师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三)考试。考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确有困难的,根据个人意愿,可辞职放弃原单位事业编制身份,纳入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聘任制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潍坊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教师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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