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小区,冬季供暖室温不达标,业主怨气很大,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 达到让业主满意的供暖温度就这么难啊! 当然,供暖温度提不上去,有若干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供暖体系不合适。 从热源到用户,中间多出了掌握供暖资金,握有实权的二级供暖商——供暖公司。这些供暖公司,与业主想法正好相反,它提供的温度越低,它的利润就越高。所以,整个供暖季,他们在供汽量、供汽时间、供汽压力等方面一再缩减,致使业主家里温度半死不活,15-18度,冻不死你,也舒服不了你。但业主是真金白银交了供暖费的,几千块钱买不来一个暖和和的冬天,心里就不痛快! 这个矛盾很难解决吗? 不难解决!关键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 解决的方法很多,如:热电厂直供、汽改水、集中供暖分户计量等。但这些做法,都需要供暖设备等硬件跟上,可能一时达不到要求。但在硬件配套之前,政府职能部门可以采取权宜之法。 职能部门可以按照市场情况,定出供暖公司的利润标准,从供暖费里扣除供暖公司该得的利润,剩下的供暖资金,全交热电厂,热电厂按照外界气温变化,分在120天里,把这部分资金用完。这样,各小区供暖公司就不存在克扣业主供暖费的问题了。供暖温度高低,与供暖公司没有利益关系,业主与供暖公司的冲突也就不存在了。 这种形式,操作很难吗? 一点也不难! 让各小区的物业收取供暖费。收完后,按规定,一部分交热力公司,一部分交该小区供暖公司,按既定方式运作,各得其所,大家都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