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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辈子房子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不用多啰嗦,大家都知道房子的重要性!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事情的经过! 1.2009年4月底,我在诸城市繁华丽景苑购买房屋一套,签合同的时候说今年10月31号前交房,在漫长是等待之后,房子终于交了,时间是11月10号,整整拖欠了10天,合同中说拖欠交房要给户主拖欠金,现在没动静! 2.去拿钥匙的时候,问题来了!买房子的时候,说免电梯费5年(我购买的是高层,有电梯),结果拿钥匙让我交100元电梯费,问他们为什么,解释是人家都拿!!!还要缴纳150元的水电费,这个水电费不是给我们户主用,而是说什么物业的启动资金,我们交了这钱以后,不当做使用的费用,每月用的水电费还是按照用量缴费,以后也不给退。请问,你们是物业公司,是给广大业主提供服务的,你得有一定的资金来提供服务,还没给业主服务就先收钱,你们没资金开什么物业公司啊,还用业主的钱来周转,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嘛?白手起家也不用这样吧!算你狠,我不交钱也拿不到钥匙,好,我不缺这150元钱,先不跟你们计较!接下来又有400元的装修押金!说装修完了房子后退给我们,但是房子不能有任何改动,包括房屋结构和线路,要是有变动,除了这400元钱没有了,还要扣除罚款(罚款数量也不是小数)!问题来了,我购房之前看房子的时候,不只一次的问售楼人员房屋只要不是承重墙可以改动不(我原来也卖过一阶段房子,我知道有想改房子的),售楼人员明确的答复可以!包括交房我拿钥匙的时候也是说可以,我们在跟物业争执的时候他们来了还说能改动,但是物业说不行!但是房子如果不能改动,我当时就不买了,他们说能改我才要的,现在又不能改了,什么道理?欺骗?真是窝火啊!后来让我找他们公司的一个经理,我去了,人家经理忙,不接待,这房子到底要怎么样?花了这么多的钱买套房子还要买个窝火买个不顺心,真是上火啊!具体怎么解决,到目前还不知道!相互推脱责任! 我把这很多事中间的一部分事跟大家分享一下,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最好不要他们的口头协议,让他们在纸上写出来,以后出了任何情况还有个书面证据!希望大家不要出现我这样的情况! 希望大家把这帖子顶起来!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