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2〕1306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齐长城诸城石河头及黑王家沟段维修保护方案的请示》(鲁文发〔2012〕13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补夯加固的做法、要求,所用材料应尽量同原夯土一致或相近,并注意新补夯土的可识别性。
(二)进一步论证城墙夯土补夯加固时,采用无纺布作为隔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适当核减长城两侧保护绿化带的面积,降低养护成本。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