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住宅供给结构,不外乎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城市廉租房三种:
商品房是供高收入阶层购买的;
经济适用房是销售给中低收入阶层的;
城市廉租房是提供给城市特困阶层的。
既然房价这么高,老百姓无力购买,为何不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廉租房呢?
事实上,目前诸城根本就不存在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廉租房!因为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廉租房土地是划拨的,相当于政府无偿赠送,等于损失了大量土地拍卖资金。而老百姓却不懂内情,众口一词地痛骂开发商,殊不知政府部门在捂嘴偷笑,因为开发商成了替罪人。
开发商错了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是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企业,一旦决策失误,随时也面临着倒闭的风险,没有义务给老百姓提供福利。
房价是高是低?市场说了算!今天,我们把房价上升的鞭子只抽打在房地产商的身上,不仅有失公允,而且对解决老百姓“购房难”这一问题恐怕也与事无补。
其实政府抑制房价过高的行政手段有很多,比如公布本市楼房价格成本,防止楼市暴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当“最大的、幕后的地产商”,不哄抬地皮价格,“抬高”房子的原始成本;政府可以大量投资兴建廉价出租房,让买不起房的居民有房住等。诚如是,房价自然公开透明、回归合理价格,当然,那些房地产商们自然也就失去了动辄大放“厥词”的资本和底气。
可怜的老百姓,一直不懂其中政策玄妙。每每把批评的矛头指向房地产商,看错了对象,打错了靶子!未必也太幼稚可笑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