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23号),安排我市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亿元。这是潍坊市首次获得此类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4号)要求,市海渔局组织申报了潍坊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寿光市,通过盐田拆除、互花米草清理、牡蛎礁恢复、海堤生态化改造等,有效提升滩涂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海岸生态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总预算4.36亿元,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寿光市财政配套1.36亿元。
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的竞争性评审中,潍坊市的项目顺利通过选拔,在全国34个项目中位列第7位,成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1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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