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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慎用非法治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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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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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5-10-11 08: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杭州
反腐慎用非法治词语
随着反腐层级的日益提高,官方通稿中开始频繁出现非法治措辞,这一趋势令人担忧。

昨日中纪委公布了对原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的调查结论,连用三组类似措辞——“违反政治规矩、不忠诚、不老实”等等,引发舆论潮涌。

民众支持反腐,但是不希望扣帽子、打棍子的乱局重来。

反腐对内属于组织纪律范畴,对外属于法治范畴,无论是时代要求,还是社会企盼,公众希望都能依规而行、依法而行。对内依规而行、对外依法而行。

当然,在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之前,有一个内部组织违纪的处理,虽然不属于法治管辖,但是对于一个拥有八千万成员的庞大组织,也应参照法治的程序和规范,以客观、明确的条款来界定违纪,而不是冠以主观性、模糊性的结论,后者无疑将引发人治的担忧。

譬如,瞒报就是瞒报、谎报就是谎报、抗命就是抗命、叛逃就是叛逃……几乎所有的腐败违纪行为都有明确的组织纪律条文来界定,并非无规可依,如不是莫须有的问题,似乎并无必要使用“不忠诚、不老实、不规矩”等模糊性措辞。

对内依规而行,依照的应是规定,而不是“规矩”,这有助于组织成员依规办事,大胆作为,而不是时刻担忧自己“站错队”而胆战心惊,同时也有助于打消外界对于“定向反腐”的质疑。

无论在哪个领域,公开透明都是大势所趋,前提是把规定摆在明面,明令禁止,按律处置,“律”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纪律,而不是略带江湖色彩的“规矩”。

不是大字报,也不是评论稿,官方出具的“调查结论通报”已经越来越趋向于法律文体,越来越需要彰显权威和规范。在很多民间热点案件中,“警方发布”的一言不慎,都会立即引发群众质疑。对于更高层级的通稿文本,尽管大家不敢妄议,但心里一定会嘀咕,最终降低公信,不能不慎。

上行下效,要想下头不乱,首先要上头不乱,要避免基层一手遮天,首先高层的执法、肃纪也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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