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79|回复: 0

硝酸甘油开封半年后应该丢弃

[复制链接]

1299

主题

1413

帖子

1万

积分

白银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291
发表于 2013-11-22 09: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硝酸甘油片的有效期较短,需避光保存于密闭、干燥的棕色小玻璃瓶中。如果开封后6个月未使用,药片就应全部丢弃。
含服硝酸甘油时,尽可能取坐位,用水或盐水湿润舌下黏膜,以避免体位低血压的发生 
发作频繁者,可在用力大便或劳动前5~10分钟预防性含服。含服时如果舌下无麻刺烧灼感和头涨感,则说明药物可能已失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