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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警察请进----------有事请教 [打印本页]

作者: 密州老汉    时间: 2012-3-28 15:12
标题: 交通警察请进----------有事请教
近几年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驾驶员也越来越规范,减少了交通隐患,基本上杜绝了无证驾驶!
有一个事不明白还请解释一下!
现在的机动车驾驶员缴纳了隐藏的养路费,车船税,还有保险等等一系列费后,老老实实的行驶在道路上应给说是合法的吧!
但是现在路上越来越多的无牌无证电动车,肆意抢道带来严重的交通隐患,可以说现在的交通事故起码有一般是和电动车发生的,请问一名交警难道说交警部门对这些日益泛滥的马路祸害没有处理办法吗!!!
交通法对那些无牌无证的车辆禁止上路,要是不处理那些祸害是不是不作为呢!



作者: 玩水千山    时间: 2012-3-28 15:21
鄙视所谓的环保车新能源车,汽车壳子状的电瓶车,你是非机动车??干么跑到机动车道??你是机动车??为么不挂牌??
作者: 贫农娄小辉    时间: 2012-3-2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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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西的法桐    时间: 2012-3-28 16:32
这个情况很复杂。
建议严格限制电动车速度和制动功能。完全可以做到速度慢,续航时间长嘛!
作者: zcqc    时间: 2012-3-28 17:07
关键的,电瓶车不用年审,扣证没有,记分更谈不上,只能进行说服教育,没有办法罚款。人家会白搭麻烦?
作者: 秋天的鱼    时间: 2012-3-28 19:24
希望管管所谓的电动轿车、内燃观光车,,,,
作者: 典故    时间: 2012-3-28 20:45
问的有道理。
作者: 孙二娘~    时间: 2012-3-28 21:55
关键的原因,是执法判罚中的“和稀泥”纵容的。本来谁违章谁负责,但是现在是只要车辆与非机动车碰撞就要车辆负责,吧电动车惯得不知天高地厚了,所以中国车祸世界第一。
作者: 革命者    时间: 2012-3-29 02:32
确实如此。。
作者: 关注2009    时间: 2012-3-29 10:09
应该取消汽车状的电动汽车
作者: 蓝色明天    时间: 2012-3-29 13:59
孙二娘~ 发表于 2012-3-28 21:55
关键的原因,是执法判罚中的“和稀泥”纵容的。本来谁违章谁负责,但是现在是只要车辆与非机动车碰撞就要车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新交通法保障弱势群体本意思是好的,但现在的情况,电动车违规了,和汽车撞了,出现问题,还得赔偿,最好机动车成了冤大头。有保险后面还有保险公司顶着,如果没有保险呢,那。。。
作者: 白居不易    时间: 2012-3-29 14:19
关键是电动车才几个钱?有汽车的主都不差钱,所以领导们只管有钱滴

作者: 一名交通民警    时间: 2012-3-30 09:34
您说的情况事实是存在的,虽然我们交通管理部门也尽了很大努力,但效果不明显。我们现在急盼对电动车的管理法规尽快出台,以便有法可依,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的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同时,在此也呼吁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电动车的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出行,请您一定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作者: 孙二娘~    时间: 2012-3-30 21:25
一名交通民警 发表于 2012-3-30 09:34
您说的情况事实是存在的,虽然我们交通管理部门也尽了很大努力,但效果不明显。我们现在急盼对电动车的管理 ...


只要按责任正确划分就行,不要按照钱多钱少强势弱势来划分责任。“强势弱势”本来就是人为的弹性的划分,制定法律的时候可以有所倾斜,执法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法律,不能迁就姑息。我们车祸多其实就是与纵容“弱者”有很大关系。前些日子有个新闻说过,美国有个人酒醉上了机动车道,被6车碾过,人家就说车辆无责任,因为这是机动车道。我们呢?河南一个精神病睡在公路上被碾,交警说“车辆全责”,这是些什么事啊?也只有我们诞生了“碰瓷”这个行业。
作者: 水杉    时间: 2012-3-31 05:49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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